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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一次性賠償消費者醫(yī)療費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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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5/10/28 來源:上海世卿2015-10 瀏覽次數:12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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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一家到遵義縣南白鎮(zhèn)某餐館消費,李某的孩子在餐館摔傷,李某與餐館由此產生糾紛。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目前遵義縣消費者協(xié)會南白分會成功調解了這起糾紛,消費者李某獲賠八千元。據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今年3月8日,消費者王某一家來到遵義縣南白鎮(zhèn)人民路某餐館就餐,就餐過程中,李某的孩子在餐館娛樂室玩耍時摔倒受傷。隨后,李某發(fā)現,孩子摔倒受傷是因餐館地滑引起。摔傷小孩經醫(yī)院診斷為骨折,住院治療費用共計花去了8638元
孩子出院后,李某認為導致小孩摔傷的主要原因是該餐館的娛樂室地板保護層達不到相關安全標準,且未配備監(jiān)管人員,遂于6月9日向南白消協(xié)分會投訴,要求餐館賠償小孩受傷住院所產生的醫(yī)療費及營養(yǎng)費、陪護費。
南白消協(xié)分會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并提出調解意見:由于餐館娛樂室地板防護設施存在欠缺,且無監(jiān)管人員提示,從而使消費者滑倒受傷。餐館應負主要責任,但小孩的監(jiān)護人沒有對小孩盡到監(jiān)護責任,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浾{解,餐館一次性賠償消費者醫(yī)療費8000元。雙方均同意該調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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